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废除政策起草说明

2021-07-18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取消深圳市,详细信息:新引进人才房租补贴(有征求意见渠道)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废除政策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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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8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取消深圳市,详细信息:新引进人才房租补贴(有征求意见渠道)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等文件规定,拟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任申社规〔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4年12月1日,我市颁布《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即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教育)且符合要求的家庭,可享受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万人。为落实这一政策,我局与原市金融委联合发布《实施办法》号文,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实施。

  2016年3月23日,我市发布《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号文(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号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人员提供租房和生活补贴,并将该人群补贴标准提高至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但鉴于《安居办法》当时并未修订,仍有必要向具有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提供租房补贴。所以房租补贴、房租补贴、生活补贴是并行实施的,但不能重复享受。

  二、废止的必要性

  2020年3月7日发布的《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金补贴的相关规定,没有继续执行的依据。因此,我局拟在财政局,联合市,取消《实施办法》,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3月7日后引进的人才不再受理租房补贴申请。

  三、政策衔接

  对于2020年3月6日前已办理接收手续并符合申请租金补贴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请租金补贴。此外,全日制本科及海外留学生将继续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新引进人才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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