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2017年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1、在毕业时学校已将报到证发放到我的手上,我可以直接去报到吗?答:不可以。毕业生须办理了接收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毕业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2、如果我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

2017年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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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在毕业时学校已将报到证发放到我的手上,我可以直接去报到吗?

  答:不可以。毕业生须办理了接收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毕业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2、如果我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我能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不可以,毕业生接收手续需本人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也须本人现场签名。

  3、我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网站上注册并填报了个人信息,接下来做什么?

  答: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保存并提交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提交成功后,登录“深圳人才网”首页左侧“人事代理网上预约”页面,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预约成功后,带上预约界面提示的相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前来高新区分部取号办理。详见我部业务办理指引。

  4、网上填报信息时拟入户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怎么填?申请过后若想更改落户派出所可以吗?是否可以选择只转档案不转户口呢?

  答:准备通过毕业生接收落户深圳的毕业生,须按如下顺序选择落户的派出所:1、配偶家庭户;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符合入我部集体户的毕业生填写:南山区高新派出所。

  若材料审批后想更改落户的派出所,请直接按拟入户的派出所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通过后将接收档案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若不想转户籍入深,请直接到拟入户地人才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保存档案。

  5、档案未到档,是不是就不可以申请毕业生接收手续?

  答:不是。毕业生在递交完相关申请材料,审批同意后,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凭“申请表”回毕业院校换领“报到证”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所以,属应届毕业生接收的,一般都是先申报审批,后转移档案。

  6、学校要求我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是否可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

  答:如您已在我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通过审批,请先找在深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盖章,我部方可在您的“三方协议”档案保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上一栏中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7、学校已经将我的档案转回老家,我该如何转移档案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

  答:由高新区分部接收的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若需要转档,请到高新区分部取号办理“索档函”。

  8、我户籍已转回老家,老家派出所表示无准迁证不能开具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社局签发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接收地公安机关原则上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9、我不是应届毕业生,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毕业生接收?怎么办?

  答:符合个人申办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具体流程请登录“深圳人才网”,在网页右侧选择“高新区分部”,点击“人事代理服务”,参照《4.2.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办理。

  10、我已经拿到了深圳市人社局发的接收申请表,回学校开报到证时抬头应该怎么写?档案投寄地址怎么写?

  答:通过高新区分部引进的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名称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的用人单位名称。

  档案投寄地址: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邮政编码:)。

  11、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中,有一栏是关于生源类别的,这里说的生源类别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类别跟生源地密切相关,生源地指的是上大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生源类别”这一栏只要根据你的生源地情况来进行选择即可。

  12、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应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答:我部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并按照公安部门入户告知书所列的入户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如属入户我部集体户的,在办理报到手续后,按我部发放的毕业生报到须知办理入户手续。

  13、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是否收取原件?原件还会退还给毕业生吗?

  答:未毕业的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工作人员用以核实网上申报信息,审核完后会退还毕业生。

  14、农业户籍毕业生能否直接申请办理毕业接收手续?

  答:可以办理,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15、委托高新区分部办理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如由新的用人接收,能否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答:毕业生首先应咨询新的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改派手续;如需要,毕业生应在报到日起1年内且毕业2年内申办改派手续。

  16、属用人单位委托接收的毕业生,领取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是否需要报到?

  答:需要,申请表上备注信息办理。并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将《毕业生介绍信》和《报到证》交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地址: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地铁1号线竹子林站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五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17、用人单位选择的业务审批部门是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能选择贵中心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吗?

  答:不能。目前我部只受理在市人社局办理了人事立户登记,审批机关为市人社局的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业务审批部门为区人社局的,应前往相应区人社局或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委托。

  18、单位经办人可以帮毕业生代办报到手续吗?

  答:可以。

  二、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深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哪一类是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已是深圳常住户籍,通过普通高等院校的学习,获取相应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统称为深圳生源毕业生。

  2、哪些院校属市内院校?

  答: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高校属深圳市内院校,其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院校类别可录为“深圳院校”。

  3、深圳生源毕业生和深圳院校毕业生是否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手续?

  答:可以。

  4、深圳户籍的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及迁出地登记机关如何填写?

  答:深圳生源的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及迁出地登记机关均填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张三户口簿上的户籍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公安分局福田派出所,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填“福田派出所”,迁出地登记机关也是填“福田派出所”。

  市内院校的毕业生,按如下顺序选择落户的派出所:1、配偶家庭户;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属入户我部集体户的毕业生填写:南山区高新区派出所。

  5、报到证已过有效期,是否会影响审批同意后的报到手续?是否需要回学校重新开具新的报到证?

  答: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的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可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入户手续。但需注意的是:报到证抬头应为我市用人单位名称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报到证”抬头名称写的是“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的,须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后,再办理报到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在“报到证”备注栏签署派遣意见并加盖公章)。

  6、今年市内院校刚毕业的学生能否落户到我部?

  答:由用人单位办理接收的需落用人单位的集体户,由我部办理接收手续的,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落户顺序的,可以落户到我部。

  7、市内院校毕业生如何将户口迁入分部?

  答:按落户顺序,符合迁入条件的可持学校集体户的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1张一寸白底彩照、《毕业生介绍信》及身份证来分部借人才中心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学校集体户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解限”后,再到高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请务必提前预约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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