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公共服务事项说明!涉及门诊慢性病申请、生育保险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消息12月28日,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合肥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2021年12月12日,合肥市正式上线国家(安徽省)

合肥医保公共服务事项说明!涉及门诊慢性病申请、生育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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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消息12月28日,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合肥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2月12日,合肥市正式上线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公共服务功能正在开发和不断完善中,部分功能已具备上线条件,参保人员可通过“合肥医保”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进入“服务大厅”在线办理,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申请。自2022年1月4日起,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病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

  

二、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自2022年1月4日起,参保人员生育津贴可通过线上申报。

  

三、新生儿参保。自即日起,新生儿可通过在线参保缴费。

  

四、异地就医备案。自2022年1月4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五、线上查询服务。自2022年1月4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自助查询参保信息、账户余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目录等信息。其他个人信息查询服务正在完善,逐步开放。

  

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系统正在开发中,预计2022年2月份上线。

  

咨询联系方式

  

  

(来源:合肥市医保局)

  

编辑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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