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各地购车补贴政策汇总

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决定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

2022年各地购车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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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决定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紧跟这一步伐,过去一周里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沈阳等在内的多个地区相继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进一步助力刺激汽车消费。

  

北京:

  

“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万元

  

6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指出针对汽车等高端供应链保障需求,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并充分利用产业引导基金等手段,推动一批新能源汽车在现代化首都都市圈落地。

  

在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方面,该文件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出台促进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上海:

  

置换纯电动汽车补贴1万元嘉定区购买15万元以上新车补贴2万元

  

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2022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元的财政补贴。

  

随后,上海嘉定区政府官网也印发了《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各类公务用车和专用车辆在报废更新和新增时,采购新能源车辆。

  

在终端消费市场,鼓励相关汽车厂商在区内开展让利于民的促销活动,以及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消费者在区内购车并在上海市内上牌的,给予购车补贴,车价1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补贴,车价1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

  

以旧换新最高补贴1万元

  

5月31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

  

深圳:

  

搭载华为鸿蒙系统车型最高补贴1万元

  

6月1日,深圳市工信局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将通过三种补贴方式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

  

第一类: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第二类: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第三类: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本次补贴期限从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先到先得。申请人必须是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补贴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自2022年7月1日起可在相关平台申请。

  

中山市:

  

“以旧换新”最高补贴1.3万元“以摩换汽”最高补贴2.2万元

  

6月2日,中山市出台实施《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汽车促消费活动,投入1亿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给予优惠补贴。具体补贴方式为:

  

“直接购买新汽车”给予每辆最低1000元,最高元补贴;“以旧换新”支持出售或报废旧汽车并购入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辆最低3000元,最高元补贴;“以摩换汽”支持报废使用年限为6年及以上的摩托车、放弃牌照指标并购入汽车,给予每辆最低9000元,最高元补贴。

  

另外,对于汽车销售企业,今年二、三、四季度单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速4%以上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中山将按规定分类给予单个企业奖励最高200万元。

  

南京: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元

  

6月2日,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服务业发展韧劲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购买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分档给予最高元的促销补贴,各区有关汽车补贴政策可叠加进行。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增新能源物流车、新能源换电出租车、新能源换电渣土重卡车、新能源换电集装箱重卡车等,分别给予不同额度补贴。对开展汽车促销、推介和下乡等活动的,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随后,南京江宁区发布消息称,将发放1500万元购车补贴,对2022年6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江宁区注册纳税的汽车销售法人企业内购买乘用车辆(不含二手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

  

购买单台车辆总额30万元(含)以上的,每台补贴4000元;购买单台车辆总额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每台补贴3000元;购买单台车辆总额10万元以下的,每台补贴20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购买江宁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的车辆,再相应增加标准补贴的30%补贴额。

  

西安:

  

发放1亿元购车补贴15日起申领

  

6月2日,《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指出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9月份,发放1亿元汽车专用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给予每辆汽车一定补助,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补贴措施为:

  

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含),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换电模式车辆不受30万元上限限制,按此档标准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补贴申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沈阳:

  

购买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

  

6月4日,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提出实施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政策,以及开展5次以上汽车展销活动,每场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以促进汽车消费。

  

对于消费者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

  

福建:

  

在省内购车并上牌每辆可补贴3000元以上

  

6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提出将从“全闽乐购”福建商旅消费券资金中预安排2000万元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对在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上牌的用户给予每辆3000元以上消费补贴。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并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山西:

  

预计发放超13亿元消费券太原市已带动6.17亿元汽车消费

  

近日,山西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开展消费券发放的市提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山西省、市、县三级财政总投入预计将超过13亿元,涉及汽车消费、家电家居消费、餐饮消费等多个领域。其中在汽车领域,太原市已率先于5月21日宣布发放消费券,分三档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车辆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新能源汽车同档次补贴资金增加1000元/辆。

  

据统计,5月27日0点—31日24点,太原市共收到乘用车购买者申请政府补贴3362户,平均一台车补贴3800元,补贴资金累计1276.1万元,直接带动消费6.17亿元。在此之前,太原市于今年1月—5月已经投入汽车消费补贴7000万元,惠及汽车消费领域,用户余户,带动消费32亿元。

  

临汾:

  

燃油车最高补贴5000元/辆绿牌新能源汽车最高6000元/辆

  

5月26日,山西省临汾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悦享临汾·回家有礼”端午节促消费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表示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放2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共分三档。

  

第一档:发票金额为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燃油车每辆补贴2000元,绿牌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3000元;

  

第二档: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下,燃油车每辆补贴3000元,绿牌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4000元;

  

第三档: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以上,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绿牌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6000元。

  

运城:

  

购买燃油车补贴2000—5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3000—6000元

  

5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拨出专款再次用于发放数字消费券。其中在汽车领域,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发票金额补贴3000—6000元补贴。对购买传统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发票金额补贴2000—5000元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旧机动车,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报废,并再次购买新车的额外再补贴1000元。

  

阳泉:

  

购买燃油车补贴1000—6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2000—7000元

  

阳泉市于6月1日启动2022年“晋情消费·泉民e购”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至10月31日结束。其中提出,个人消费者从阳泉境内汽车销售商购买普通汽油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4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6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在同档次普通汽油车的补贴标准上增加1000元。

  

无锡滨湖区: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车最高补贴1万

  

6月3日至6月30日,在滨湖区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全新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车辆购置价格分档给予最高1.5万元购车补贴,购买全新7座及以下传统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车辆购置价格分档给予最高1万元购车补贴,奖励资金先到先得。

  

哈尔滨市平房区:

  

买车最高补贴8000元

  

从6月2日开始,平房区陆续分批次发放政府消费券。其中汽车补贴细则为:

  

购买家用新车: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2000元政府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

  

购买家用新能源汽车: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6000元政府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8000元政府补贴。

  

农村居民购买家用汽车: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5000元政府补贴。

  

购买家用载货车:购买载重量1.8吨(含)以下微型货车,每台车给予2000元政府补贴;购买载重量1.8吨以上6吨(含)以下轻型货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购买载重量6吨以上14吨(含)以下中型货车及同级牵引车乘用车,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购买载重量14吨以上重型货车及同级牵引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政府补贴。

  

(来源:左边盖世汽车Vivi右边原文题目:各地购车补贴比拼,有城市数天带动超6亿元消费)

  

如何办理正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我国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所以如果想要合法经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必须先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那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2019年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对申请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申请资质认定。凡是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人员要求;

  

(四)符合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固定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在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申请条件后,书面向省商务厅或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企业章程复印件;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请企业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8.申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9.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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