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个朋友聊天,说到办理积分120相关细节,他说:“我先生了孩子然后才办理的结婚登记,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老家很多,不违法啊”。我只能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不违法,但这是违反上海关于居住证积分相关政策的,一票否决!在这里整理一下计划生育相关的信息供朋友们参考一下:
一,登记结婚,后生育唯一子女,有出生证明材料,这个没有问题,符合政策。(这里只看结婚登记日期和出生证登记日期的前后时间,不看怀孕日期,那个是你的秘密没人知道??????)
二,先登记结婚,生育两个的,这里有三个情况。1,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胎的,不需要二胎审批表,符合政策。2,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二胎,因为每个省份的计生条例可能不同,出生证登记日期前拿到二胎审批表的,符合政策。3,没有二胎审批表的不符合政策,违反计划生育,不能积分。
三,未登记结婚就生育子女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票否决,不能办理积分。
今天的信息希望能够对一些有相关问题的朋友有所帮助,特别是很多朋友咨询,我是先怀孕再结婚登记的有影响么?哈哈,什么问题都会遇到,真的很无语??????。不能把所有问题都穷举出来,有新问题的欢迎咨询,留言或私信。欢迎转发,让更多的朋友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