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有着怎样的条件和流程?

夫妻投靠落户根据情况的不同是有着不同的年限要求的,对于想要走投靠落户的人来说,就得清楚这里面的条件,才能在办理的时候能够顺利的落户上海的:一、2022夫妻投靠落户上海相关政策规定夫妻投靠年限不同,一般可分为10年、7年、5年。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一般投靠)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

2022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有着怎样的条件和流程?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夫妻投靠落户根据情况的不同是有着不同的年限要求的,对于想要走投靠落户的人来说,就得清楚这里面的条件,才能在办理的时候能够顺利的落户上海的:

  

  

一、2022夫妻投靠落户上海相关政策规定

  

夫妻投靠年限不同,一般可分为10年、7年、5年。

  

  

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一般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投靠方必须同时具备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的条件。

  

注:通过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应届生积分落户等形式落户上海的朋友,需要上海户口满10年,配偶才可以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上海户口。

  

2.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少数民族、华侨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支内、知青本人或子女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投靠。

  

2.夫妻结婚的年限,以《结婚证》上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起算。再婚(复婚)的,以最后一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

  

3.非农业户口申请人须提供无业或退休凭证,即:无业人员提供上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户籍地县级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缴纳或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

  

4.本市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的,必须提供本市上山下乡、支内、支边的原始依据,其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的,还需提供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凭证。

  

5.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残疾人配偶的,申请人须先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二、2022投靠落户上海办理流程

  

  

三、2022落户落户所需准备材料

  

(一)以下材料均需原件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二)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内

  

(三)现场办理地点:

  

由申请人至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投靠落户的情况介绍了,当然了这里面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要是想要更为详细的知道这里面的情况,欢迎找我们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