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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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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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和资历

  

1.申报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聘任文博助理馆员职务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聘任文博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5)在一线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平且实绩突出的,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6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此类申报人员须由单位提交推荐意见。

  

2.非现役军人期间,获得的军队院校成人教育学历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其它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3.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论文、论著

  

在聘任助理馆员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及以上的。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密切相关,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的。

  

3.考古调查及发掘报告、文物鉴定总结、文物保管业务工作文章、陈列展览大纲和设计方案、文物宣传科普文章、文博技术总结、文物评估报告、文物经营拍卖图录或经营工作总结等2篇及以上的。

  

上述论文、调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不得少于3000字。调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调查报告或技术总结报告鉴定表》(附件3)。

  

(四)继续教育

  

根据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30个学时。2021年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个学时(与2019年和2020年累计计算)。具体报名及学习事宜,请登录“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左边()右边查阅《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内含报名事宜及联系电话)。

  

(五)业绩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缺额推荐申报。

  

2.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不接受申报。一年来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除外: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并具有个人证书的。

  

(2)作为项目(课题)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课题),并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3)作为第一作者完成专著1部或独立完成论文1篇以上,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

  

4.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初级职称,因工作需要现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的,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在现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申报文博馆员职称。

  

5.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因工作需要从事文物博物工作,在现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可申报文博馆员职称。

  

6.职称外语(含职称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申报对象可提供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能够反映本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供评审参考。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考试网

  

编辑:[Lisa]【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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