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学生、教职工)

一、学生1、迁回原籍毕业前(每年6月初),外省市户籍毕业班学生至辅导员处填写《户口迁移登记信息表》,正确填写本人户口迁移信息,待办理离校手续时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2、迁往就业单位毕业前

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学生、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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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

  

1、迁回原籍

  

毕业前(每年6月初),外省市户籍毕业班学生至辅导员处填写《户口迁移登记信息表》,正确填写本人户口迁移信息,待办理离校手续时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

  

2、迁往就业单位

  

毕业前(每年6月初),外省市户籍毕业班学生至辅导员处填写《户口迁移登记信息表》,正确填写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待办理离校手续时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3、考入其他高校继续深造

  

毕业前(每年6月初),外省市户籍毕业班学生至辅导员处填写《户口迁移登记信息表》,正确填写本人户口迁移信息(已考取学校的正确落户地址),待办理离校手续时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就读学校。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无需办理户口迁移。

  

4、落户上海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到证》、《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即“蓝表批复”)、《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至保卫处开具《户口迁移单》,前往定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5、退学、转学

  

学生本人凭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转学红头文件到保卫处开具《户口迁移单》,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定海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

  

⊥11、以上手续如需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本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

  

  

二、教职员工

  

1、迁往上海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署有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复印件,至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迁往外省市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由落户地派出所开具),至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前往定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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