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根据《东北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20〕24号)》相关文件,现将2022年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一)引进人才科

关于申报2022年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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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根据《东北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20〕24号)》相关文件,现将2022年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引进人才拟购置的设备及其他支出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把关。

  

(二)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要求当年预算,当年执行。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引进人才启动经费预算需在6月底执行率超过50%、在9月底执行率超过75%,如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学校将不予拨付当年经费,并在年底前收回剩余经费。

  

二、相关材料

  

(一)各位教师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引进人才专项经费年度预算表》《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非仪器设备购置费论证报告》及《东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条件确认书(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各部门填写《引进人才专项经费年度预算汇总表》《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首次申请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教师须填写《东北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各部门于3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楼1308室),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

  

联系人:左边李老师右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引进人才年度预算论证表(2021版).rar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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