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29人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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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29人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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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29人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动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和动力,按照省市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结合高新区工作需求,现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具体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和学科毕业生)。

  

2、2017年以前毕业且未在聊城市内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5、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左边法律右边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引进数量

  

高新区管委会17人(含产业专班8人),区属国有企业12人,共计29人。

  

三、报名

  

报名截至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16:00止。

  

报名人员登陆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左边()右边,下载《2020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公告》附件中相关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填写完整后,要按《报名表》(excel格式+PDF格式各一份)+其他材料(PDF格式)的顺序,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命名为“人才引进+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字)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初审情况将电话通知本人,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初试

  

网上初审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倍时,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网络面谈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有关事项请关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人才引进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办理人事手续,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优秀人才由高新区政工部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合理分配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使用。

  

八、薪酬待遇

  

优秀人才作为高新区后备人才储备来源,薪酬待遇按照改革后高新区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和国有企业薪酬相关规定执行。优秀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参与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岗位的竞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优秀人才在高新区就业期间,符合高新区人才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符合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的,还可享受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

  

优秀人才到岗后可按照省内院校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院校毕业生800元/人、海外院校毕业生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费,按照350元/人的标准给予1天的住宿补贴。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

  

附件2:“双一流”高校名单.doc

  

附件1:2020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聊城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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