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林甸县计划引进教师10名7月20日17:00截止报名具体如下↓↓↓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为贯彻落实省实施国家新高考改革工作要求以及林甸县教育发展需求,我县计划开展2022年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数量计划引进教师10名,若所需某一学科教

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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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计划引进教师10名

  

7月20日17:00截止报名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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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实施国家新高考改革工作要求以及林甸县教育发展需求,我县计划开展2022年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教师10名,若所需某一学科教师未完成引进计划则调整引进其他学科。

  

二、引进条件

  

(一)本批次人才引进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第二批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2.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3.重点引进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数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4.持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2021年择业期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证(2年内需考取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需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4)林甸县事业单位解约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6)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林甸县在编在岗教师及特岗教师人员。

  

三、引进程序

  

1.受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0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2),按内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由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考试内容不划定范围,不指定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引进计划数与面谈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谈环节。

  

4.资格复审。人才引进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当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复审资格情况,导致入围人员不足时,依次进行递补。

  

5.面谈。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6.考察、体检。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到考察对象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查档案。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心理健康测试报告和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采用三甲医院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林甸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受理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

  

8.签订就业协议。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9.其他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引进问题,导致拟引进人员不足时,可适当进行递补。

  

四、人才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

  

(二)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约。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管理

  

1.引进人员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统筹安排引进人员的培养、锻炼和使用,促进引进人员的快速成长。

  

2.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了解掌握工作及生活状态。

  

五、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林甸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0459-(工作日早8:00—11:30;14:00—17:00)。

  

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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