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博主因颜值高被留学机构索照片做宣传,拒绝13次后被指“不尊重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属违法行为。近日,一女性博主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自己被上海某留学生服务机构员工强行索要照片,用于机构推文宣传,在她明确表示拒绝13次后,该机构员工竟指其“不尊重别人”。5月10日

美女博主因颜值高被留学机构索照片做宣传,拒绝13次后被指“不尊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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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属违法行为。近日,一女性博主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自己被上海某留学生服务机构员工强行索要照片,用于机构推文宣传,在她明确表示拒绝13次后,该机构员工竟指其“不尊重别人”。5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致电该留学机构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已道歉,该女性博主也回应记者:“对方没有再使用我的照片。”

  试图获得肖像使用权

  美女博主13次明确拒绝

  目前,美女博主妮娜(化名)正在英国留学,在妮娜的某社交平台主页,个人签名是“记录留学日常并分享好物”。5月8日,她在自己主页发布求助文章《想求助一下各位,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文章讲述自己肖像照片被某留学生服务机构员工强行索要使用权的沟通过程并被言语威胁的情况。文章发布2小时内浏览量破3万,并被微博网友转发。

  上游新闻记者从转发的截屏看,沟通内容是昵称为“某艺术留学”自称上海留学生中心某员工想用妮娜发布在自己主页上的肖像照片用于机构推广。妮娜一开始就明确拒绝,“抱歉照片不可外用。”沟通截屏显示,该员工依然继续沟通,妮娜第三次明确拒绝“抱歉,考虑到个人隐私的保护,目前也没有意愿和任何留学中介合作。个人的照片麻烦还是不要用了。”但是,该员工不为所动,从粉丝数量、公司情况介绍、照片使用数量、摆放位置等各角度尝试着与妮娜沟通试图获得妮娜个人照片的使用许可,均被妮娜明确表态拒绝,在妮娜第13次拒绝“不必了”后,该工作人员态度发生180°反转。

  沟通未果欲强行使用

  并称女博主“你不尊重别人”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或许感到沟通获得肖像照片使用的目的实在无法达到,在妮娜13次拒绝后,上述某艺术留学员工表示“那我只能用了,先和你说声抱歉,你要别人尊重你,但你不尊重别人”“风景肖像各用4张,到时会发你看下。”妮娜回应:“这是我的照片,你确定要让你的公司蒙上侵犯肖像权的污名吗?”妮娜表示,会曝光并向平台申诉。对方回答“可以的,没关系。”在妮娜将上述沟通内容曝光后,新的对话截屏显示,这名某艺术留学员工说“自己被威胁骚扰,要举报”并威胁说“我看你***平台不要运作了。”

  5月9日,妮娜在主页上发布了《昨天的救助给大家一个交代》的文章,讲述了曝光后的进展,“最后他或许是出于舆论压力和我道歉”,对方没有在上使用妮娜的肖像照片,双方的沟通截屏显示中,妮娜隐去了对方的个人信息,内容是“道歉,希望谅解。希望你删除这个(曝光的)笔记,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对不起!”妮娜在文章中称,目前双方已经和解,并保证不再使用个人照片。对于曝光的那篇文章,妮娜说“我把文章关私密了,不是删除。如果他违背了承诺我会再次公开,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说法

  擅自使用对方照片属违法

  5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上海某留学生服务机构的这名当事人,求证该事件是否属实,以及是否道歉并和解。对方表示:“道歉是我们私人的事情,你没必要把时间精力和宝贵的生命浪费在这上面。”对方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5月10日下午,妮娜通过文字回应记者婉拒了采访,她表示:“网上流传的所有我与某某的聊天截图都是真实的,没有一张截图是虚假的。对我的骚扰、无视、恶言也都是真实发生的。我的求助笔记依旧在,因为对方没有再使用我的照片所以没有公开过,只是网上早已经发酵了。”

  未经同意使用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权?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未经妮娜的同意,在网络上使用妮娜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推广,其行为侵害妮娜的肖像权,上海那家公司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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