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 申报户口证明信

上海无忧落户规划指导???【?方老师微信同号】???上海居转户,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留学生落户上海,积分代办,居转户规划协助,居转户规划指导(金山,浦东,奉贤,嘉定)上海居转户政策咨询,办理诚信好,正规指导,服务好!居转户代理,居转户条件,上海居转户办理政策咨询服务中心紧跟户

上海居转户 申报户口证明信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上海无忧落户规划指导???【?方老师微信同号】???上海居转户,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留学生落户上海,积分代办,居转户规划协助,居转户规划指导(金山,浦东,奉贤,嘉定)上海居转户政策咨询,办理诚信好,正规指导,服务好!居转户代理,居转户条件,上海居转户办理政策咨询服务中心紧跟户口最新落户政策,协助办理落户,居转户规划指导代办,在线咨询专家,让落户少走弯路!

  

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代交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代交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