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的小孩

原标题:上海积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的小孩2021年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搜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

上海积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的小孩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原标题:上海积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的小孩

  

2021年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搜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资料: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等。

  

2021年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须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左边加分右边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左边加分右边)。

  

注意事项

  

1、个人必须通过公司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2、选择与专业、职称相关的企业从事相应工作,签订与资格证书或职称相符的劳动合同。

  

3、上海居住证积分资格证书需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必须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可以查询到。

  

4、学习时间上,专科、本科不要重叠,如有重叠学历则不能使用本科学历学位积分,不能用本科学历考取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进行积分。

  

5、必须要有高中档案;专本科档案经历清楚,不能有矛盾之处。

  

6、不能违法计划生育,取得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再生育证明。

  

7、社保不要断交补交,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需一致

  

8、首次办理居住证最好在6月底--7月初,因为小孩中高考前,上海居住证积分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家长在4月到期,续办上海居住证后在去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发生一些小问题不能及时积分,导致小孩没办法中考。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