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参加社会招聘,必须办理《劳动手册》。《劳动手册》记录了劳动者的工作经历、劳动技能、领取社会救济和补助等基本内容。其的主要用途为:
1、办理招工退工手续的凭证。《劳动手册》是劳动者在失业期间进行求职登记应聘就业的主要证件。是用人单位办理招工退工时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的资料之一。
2、申请失业救济金。职工在失业期间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规定的,可凭《劳动手册》至区或县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享受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失业、协保及下岗人员可凭《劳动手册》至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培训机构报名。凡凭证参加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培训费用全免。
4、申请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失业、协保人员可携《劳动手册》至户口街道乡镇服务所提出申请,凭劳动服务所出具的有关证明,至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5、自由职业者缴费。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无法确定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可凭《劳动手册》委托劳动服务所代办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依据
《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1]12号)。
二、办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
三、办理凭证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
4.毕业生报到证或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部门
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或至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专业人员介绍窗口"。
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可按以下两种途径办理:一是学生毕业前3个月内,由学校携带学生名册至学校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集中办理《劳动手册》;二是学生个人可凭毕业生证书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专业人员介绍所或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劳动手册》。
五、办理结果
审核未通过:告知本人未通过原因,对材料不全的,应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办理《劳动手册》并发给。
附:关于四金及税后工资问题
一般你的四金基数就是你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以上海市2000年的情况为例,99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179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1179*3=3537元,则四金基数是353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179*60%=707.4元,则四金基数是707.4元;要是工资在707.4元到3537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今年的四金最低基数为974元,最高基数为4859元。
四金计算方式:
养老保险金=工资×7%+工资×22.5%
医疗保险金=工资×2%+工资×12%
失业保险金=工资×1%+工资×2%
住房公积金=工资×7%+工资×7%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加号左边的部分,即工资的17%,其余的由单位出。也就是说扣除四金后到手的工资为应发工资的83%,当然还要考虑所得税。所以如果单位应发工资为2500的话扣除四金和所得税后只有2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