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人才政策引进和购房补贴政策

研究生只要年龄小于35岁且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深圳。深圳市会提供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硕士2.5万元,一次性发放!除此之外,不同的区还会为硕士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区补贴:福田区为1.25万元,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为2.

深圳地区人才政策引进和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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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只要年龄小于35岁且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深圳。深圳市会提供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硕士2.5万元,一次性发放!除此之外,不同的区还会为硕士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区补贴:福田区为1.25万元,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为2.5万元。

  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

  2014年,深圳根据《人才安居办法》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金额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2016年,这一补贴方法被“替代”。根据当年3月深圳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

  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调整之外,深圳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业务也有变化。

  上述《公告》提出,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停止申报。

  但在9月1日前已在深圳人社局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且业务状态为“待受理”,以及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的申报记录,按原规定办理。

  在深圳的高层次人才体系中,备受关注的一项是“孔雀计划”。2011年4月,深圳出台《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和5个配套文件,提出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80万至150万元的奖励补贴,并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政策等。

  在随后的几年里,“孔雀人才”的认定标准及奖励补贴额度经过了调整,到如今,A类、B类、C类“孔雀人才”的奖励补贴金额已经分别达到30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

  以C类人才的认定为例,总共分24个类别,其中一个被认为相对容易达到的是: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一)标准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一)标准

  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

  分两次发放

  (二)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3.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二)窗口申请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4.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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