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排名前100院校毕业生落户路径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学生,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在上海工作后即可申办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至100名院校的学生,全职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二、社保缴纳与学历对应关系 部分留学生需缴纳社保和个税满6个月,基数按上海平均工资执行,可申请落户。境外本科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境外硕士学习不少于半年。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无需社保和个税即可直接申请落户。 三、新增院校与激励措施 政策将“国内211、985大学”表述更新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境外排名表述调整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大学参考名单包括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机构发布的前500名高校。 四、工作地点与材料简化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也可办理落户,但需在回国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持续在上海工作。新政策明确不再需要提交个税单及社保证明,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缩短申请时间。 五、创业与重点单位落户通道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需正常运营并招用至少1名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且个人股份不低于30%。重点产业、区域及科研单位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缴纳社保满6个月也可落户。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