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落户(发明专利入户深圳可加分,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加分项)

发明专利落户专利申请深户可以加分吗?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本次修订对积分类人才引进的指标和分值明细予以明确。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年龄和在

发明专利落户(发明专利入户深圳可加分,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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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落户

  专利申请深户可以加分吗?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本次修订对积分类人才引进的指标和分值明细予以明确。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年龄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减分指标包括个人信用和违法行为。

  发明专利加分指标: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

  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此次修订发明专利不在累积加分,并且取消了实用新型专利加分项。

发明专利入户深圳可加分,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加分项

  附件2

  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优质人才资源战略性集聚,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最新修订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对人才引进以下文件进行了修订:《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深人社规〔2016〕23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7〕4号)。

  一、政策修订思路

  结合我市“十四五”人口和人才政策调整方向,总结近年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我市现行人才引进入户政策进行了调整修订。主要思路为:

  一是适当提高门槛。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整体提高人才引进入户基本门槛、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条件,致力引进更高学历技能、年轻型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整合政策体系。综合考虑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将原实施的4个文件调整为《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涵盖国内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操作细则作为附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

  三是完善评价方式。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引进入户评价方式,在原综合评价分值表基础上,优化操作方式,创新指标及分值体系,突出稳定就业、纳税等个人指标权重,重点引进我市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专业型、社会贡献高的人才。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整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体系。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留学人员纳入《深圳市审核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不再单独出台规范性文件;积分审批类人才引进细则作为《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的附件,原4个规范性文件整合为1个,突出人才引进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优化人才引进核准类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三)优化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方式。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以“积分排名”方式,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总值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当年度下达的指标数量确定入户人员,进一步优化引才结构,突出多元评价方向。

  (四)优化积分项目和指标设置。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综合考虑个人情况(包括学历学位、职称技能、年龄、在深缴纳社保时间、个人纳税、发明创造、创新创业等),合理设置积分项和积分值,体现人才贡献度、产业需求和精准引才的导向。

  (五)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以积分方式引进的,原政策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每条扣40分;现政策调整为申报时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200分,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扣300分。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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