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严铧本科以上学历且在东莞工作并缴纳社保三年的新莞人可直接入户,在莞连续三年纳税15万元的可直接入户,积分入户申报全年常态受理。昨天下午,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2011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与此前实行的积分入户制度相比,新增了三类可凭个人素质、奖励表彰、投资纳税直接入户的标准。
新增三类直接入户标准
与此前实行的积分入户制度性文件相比,新修订的意见稿有较大改变,总体上是放宽了入户限制。例如新增了三类可以直接入户的标准,符合标准者可不通过积分入户而直接落户东莞。
其中包括个人素质类、表彰奖励类和投资纳税类,新莞人可根据其中的标准,凭借自己的学历、职称、获得的奖项以及对东莞的经济贡献而获得入户资格。据此标准,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5万元以上的新莞人可直接入户。这一标准比此前深圳市公布的“连续三年累计缴纳12万元可入户”的标准更高。
入户欠发达地区加分翻倍
至于此前备受公众期待的“不设时限受理申请”,在意见稿中得到了初步确定。《细则》中明确提到,“积分制入户实行常年接受申请报名(节假日除外),当年12月31日前受理入户申请的,纳入该年度积分制入户计划”。并将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在具体计分标准上,意见稿也做了一些显著的修改。其中新增了“地区引导”项目:在乙类镇街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的,加15分;在丙类镇街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的,加30分。丙类镇街相对来说属欠发达地区。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