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须知申报居住登记外地户籍来长治市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城区、郊区、开发区跨区临时居住人员除外)居住、就业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外地户籍来长治市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城区、郊区、开发区

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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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须知

  申报居住登记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外地户籍来长治市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城区、郊区、开发区跨区临时居住人员除外)居住、就业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申领居住证

  外地户籍来长治市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城区、郊区、开发区跨区临时居住人员除外)居住、就业人员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山西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符合在长治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为五年。

  办理程序

  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出具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民警核实信息,复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其中住所、就业、就读证明,只需申领人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一、身份证明

  本人及房屋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住所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身份证件、村(居)委会证明及治安责任书,寄住(借住)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身份证件及同意寄住(借住)说明,居住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三、就业证明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文书,企业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四、就读证明

  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的证明。

  五、个人近期照片

  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六、代办人证明(如需代办提供)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符合上述申领材料且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办结。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特殊办理

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权益与便利

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遵守规定

长治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职责与责任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1、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并在10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10日内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10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0日内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3、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流动人口入驻之日起10日内,将流动人口登记信息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基本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2、用人单位未组织、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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