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积分入户获得指标后如何办理?

取得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按照入户须知有关要求,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加强窗口防疫工作,避免人员集中,请大家务必通过深圳公安民

2020年深圳积分入户获得指标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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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按照入户须知有关要求,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加强窗口防疫工作,避免人员集中,请大家务必通过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户政预约功能,预约前往办理,并做好个人防护。未预约的,窗口不予受理。建议:

  1、排名1-2000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5日-12月31日期间预约办理;

  2、排名2001-4000名的申请人于2021年1月4日-1月17日期间预约办理;

  3、排名4001-6000名的申请人于2021年1月18日-1月31日期间预约办理;

  4、排名6001-8000名的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2月14日期间预约办理;

  5、排名8001-名的申请人于2021年2月15日-2月28日期间预约办理。

  2021年3月31日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核准入户手续的,2020年度积分入户指标作废。

  根据《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排名前一万名指标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具体名单:

  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排名前一万名指标名单.xlsx

  公示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415室,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

  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反映人身份及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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