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积分入户网政策解读:非深户中小学学位申请

【导读】在下文为各位非深户家长解读2021年非深户中小学学位申请政策。这个政策不是刚发布的,而是从2018年2月开始实施的,但有效期为5年。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2018年2月1日,《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1+5”

2021年深圳积分入户网政策解读:非深户中小学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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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在下文为各位非深户家长解读2021年非深户中小学学位申请政策。

  这个政策不是刚发布的,而是从2018年2月开始实施的,但有效期为5年。

  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2018年2月1日,《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原“1+5”文件同时废止。

  别看这个文件是2018年2月份实施的,不是best近才出台的,但是这份文件的有效期是5年,各区关于非深户的学位申请政策都是围绕这个文件来要求的,甚至很多区的民办招生、插班方案都会按照这个文件来。

  比如说,越来越多的区申请公办学位要求儿童身份证,其实依据文件就是这个。

  计生证明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目前,深圳只需要计生登记就可以算计生积分,不需要开计生证明。

  对居住证的要求: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来没有对居住证是否及时签注及使用性做规定);

  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

  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对社保的要求:

  明确要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来没有明确规定险种)。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进一步扩大了深圳义务教育覆盖范围。

  精简申请所需资料:

  管理办法精简了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学位的申请材料数量,取消了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现在还有家长时不时会问这些,都不需要)

  教育部门提醒有就学需求的家长:

  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和积分情况安排学位。

  核心政策解读

  01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③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02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需核验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②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提示:因为港澳台居住证的出现,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材料要求以各区政策为准)

  ③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

  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

  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关于居住登记信息能否申请学位的,后面会提到)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⑤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

  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03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积分入学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基本要求,以区为责任主体,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不断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

  积分项目包括:

  学位申请人户籍类别、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时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计划生育情况等。

  将深圳户籍和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招生计划和积分情况安排学位。

  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

  以上就是,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

  另外,很多人喜欢问“要不要租赁”这类问题,下面直接把市教育局的答复给大家列出来:

  您好!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

  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

  2020年,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

  我市每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与管理都是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

  如上所述,学位申请政策都是以区教育的为准。如果所在区发布了新政策,那就按新政策来;如果没有,就直接参照老政策准备(政策大都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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