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应届生落户深圳政策

以下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A应届毕业生受理条件0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02身体健康。0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04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

普通高校应届生落户深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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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A

  应届毕业生受理条件

  01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02

  身体健康。

  0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04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B

  网上办理流程

  01

  毕业生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

  02

  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03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0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0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网上办理报到手续。

  06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07

  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08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09

  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

  C

  申报网站及相关资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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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

  |HKUST-SHCI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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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6日,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正式成立。研究院依托深港协同创新实验室集群、蓝海湾孵化港、持续进修学院,汇聚港科大优势资源及发展经验,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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