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积分落户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在国家放开了二胎,一个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是还是有的家庭超生了,那么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积分落户常见问题有哪些呢?今天知英人才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这些问题。按照规定不可以,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申请迁入,可以向上海当地户籍登记机关咨询如果是违规超生,不但不能随迁到上海,连你的迁沪申

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积分落户常见问题有哪些?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现在国家放开了二胎,一个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是还是有的家庭超生了,那么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积分落户常见问题有哪些呢?今天知英人才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这些问题。

  按照规定不可以,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申请迁入,可以向上海当地户籍登记机关咨询

  如果是违规超生,不但不能随迁到上海,连你的迁沪申请也是一并打回去的。

  现在上海居住证积分条例其中就有一条,违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居住户申请)

  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上海不是有出生证就可以入户了呀,但是你以后入户口估计有问题了

  居住证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本人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其子女也不能享受居住证积分同住人相关待遇。

  对于这个问题,回应如下:

  “夫妻在2016年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户口上依旧实行一票否决。若申请者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胎,则不会影响积分、居转户等问题。”

  问:放开二胎后,上海积分政策关于生育违法申请积分会一票否决这个条件会有改正的可能吗?

  答:您好,放开前的违反计生二胎依然一票否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前的违反计生一票否决不会取消。

  问:2016.⊥78⊥.1起开放了二胎政策,那之前生的二孩现在需要享受积分还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吗?

  答:是的,在此之前生的需要提供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符合单独二胎的政策,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目前积分采取承诺制,承诺违反计生即可。这里说一下,放开二孩后,积分不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居转户还需要提供无违反计生的相关证明。

  根据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的有关规定,办理“居转常”人员应当凭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本市现居住地出具的符合政策生育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作为办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之一。

  办理条件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的人员。

  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手续时

  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本市居住证明(居住证);

  (3)户籍证明(户口本);

  (4)己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7)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积分落户常见问题有哪些?违反计划生育,在上海积分和落户的路就没有了,为了孩子的将来,建议早作打算。

  坚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就是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改变的只是允许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在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这个前提下,一票否决制也是不会取消的。

  全面两孩政策后计划生育仍然实行一票否决制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

  《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此外,《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一票否决制不会取消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就是说,计划生育仍旧是基本国策,这一点没有变。改变的只是允许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在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这个前提下,‘一票否决制’不会取消”。

  中国依然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超生了能迁户口到上海吗?通过以上的内容,大家已经了解到,超生了是不能迁户口到上海的,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具体怎么处理可以咨询知英人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